艺术与设计学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主题确定
由校纪委、党委组织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会议主题的预案,党委书记确定。
二、会议规程
1.学院干部民主生活会按学校规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学院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3.院办公室要在会议召开前3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会议主题通知到与会人员,并将相关材料一并送达。
4.学院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坚持讲党性、讲原则,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5.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成员,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围绕会议确定的主题向会议交一份书面材料。
6.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的存档。
三、与会人员
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出席会议。
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
二○○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