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学科门类共有13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其中“艺术学”为新增学科,艺术学分别包括: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五个一级学科。环境设计专业则是设计学中具有单独专业代码的专业。我校环境设计专业源于1988年创建的室内设计专业,办学二十余载,2008年被评为江苏省特色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参加全国青年学生室内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大赛等竞赛成绩突出,频频获奖。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好学力行、求是创新”精神,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强,具有较高艺术理论素养并具有较强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的从事环境设计、创作、施工、管理及设计教育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一、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和社会进步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法律、国防和自然科学知识;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较强的信息获取及处理能力;掌握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及必要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具有从事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工作的能力。
3.系统掌握环境设计创作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从事环境设计与创作工作所必须的设计创作、表现、技术实施、预算、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设计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
4.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体育锻炼技能。
二、主要业务范围
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室内环境设计、景观环境设计、环境视觉设计、公共艺术创作相关的设计院所、公司、高等院校等,从事设计、创作、施工、管理与教学和研究工作。
三、主干学科和学科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专业核心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设计基础、空间设计、建筑设计、设计研究。
四、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最低毕业总学分为180.5学分。
五、教学时数
理论课程教学总时数为2388学时,实践环节总学分为40学分。
六、学制和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3~8年。
七、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学位。